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盛之意是被一阵尖锐的鸡鸣吵醒的。
她猛地睁开眼,映入眼帘的是糊着旧报纸的土坯墙,墙角堆着半人高的玉米秸秆,炕桌上摆着缺了口的搪瓷缸子,里面泡着已经凉透的苞米茬子粥。
“这啥破地方?”她伸手摸了摸发涩的眼皮,记忆如潮水般涌来——她本是二十一世纪地下拳场的“修罗玫瑰”,昨夜刚把欠赌债的混混揍得跪地求饶,怎么一眨眼就到了这穷得叮当响的土窝棚?
“吱呀——”破旧的木门被推开,一个穿着蓝布褂子的女人端着豁了口的陶碗走进来,鬓角沾着草屑,正是原主名义上的“大嫂”。
“哟,醒了?”大嫂把碗往炕上一墩,语气刻薄,“盛家那老不死的说了,你今天必须替我嫁去朱家屯。朱家那老鳏夫朱霆可是能一拳打死黑瞎子的主儿,你嫁过去,也算给咱们老盛家长脸!”
盛之意捏着被子角的手顿了顿。她扫了眼原主的记忆——原主是盛家抱养的假千金,亲生女儿刘艳红出生后便被扔到柴房,直到上个月刘艳红突然“认亲”,盛家父母立刻把原主当成了眼中钉。今天所谓“替嫁”,不过是刘艳红母女设的局,想让原主替刘艳红嫁给那个传闻中脾气暴戾的朱阎王!
“不去。”盛之意掀开被子下了炕,鞋都没穿就往地上一站。她本就身高腿长,此刻瘦高的身形裹在打了补丁的棉袄里,眼神冷得像淬了冰,“让刘艳红自己去。”
“你说啥?”大嫂眼睛瞪得溜圆,“你当这是过家家?朱家那边已经收了彩礼,你不去就是违约,盛家能饶得了你?”
“我倒是想看看,刘艳红那小贱人怎么收场。”盛之意勾了勾唇,眼底泛起疯劲儿,“大嫂,你去把我那身红棉袄拿来——原主嫁人的衣服,总不能糟蹋了。”
大嫂一愣,没敢反驳。盛家父母早出晚归挣工分,根本没工夫管她,她便大摇大摆地走到院子里,从柴房翻出那件绣着并蒂莲的红棉袄。布料粗糙扎手,领口却绣着精致的金线,显然是当年给真千金准备的。
“盛之意!你敢穿我衣服?”院门口突然传来尖细的叫声。
刘艳红裹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衫站在那里,梳着两条麻花辫,脸上挂着楚楚可怜的泪,活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白莲花。她身后跟着盛家父母,父亲叼着旱烟袋,母亲抹着眼睛直叹气。
“艳红啊,不是爸妈心狠……”盛母抹泪,“朱家那条件多好,有瓦房有地,还有个厂长儿子……”
“妈!”刘艳红扑进盛母怀里,“我不嫁!我要嫁的是隔壁村的王木匠,他对我可好了……”
盛之意冷笑一声,把红棉袄往身上一披。布料摩擦着她的皮肤,让她想起拳场里那些人看她的眼神——像看一头随时能撕碎猎物的狼。她抬脚走到刘艳红跟前,居高临下地扯住对方辫子:“小贱人,这衣服是原主给你准备的吧?怎么,想替我嫁?”
“你……你松手!”刘艳红尖叫着挣扎,麻花辫被扯得散了,脸涨得通红,“你不过是个没人要的野种,也配跟我争?”
“野种?”盛之意松开手,指尖掐进掌心。原主的记忆里,刘艳红才是真正的私生女,当年被盛母偷偷抱养,却抢了她亲闺女的位置。她弯腰捡起地上的碎发,塞进刘艳红嘴里:“闭嘴。再吵,我把你舌头拔了喂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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