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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的满足和幸福一直维持到誉华府楼下,乐言吃得太饱想散步消食,奕警官闲来无事,停好车陪他一起。
誉华府下来几百米是一个湿地公园,最近弄了个‘九点慢集市’的商业项目,还在试营业的阶段,但贵在宣传到位,吃完饭来闲逛的人很多。
类似那种网红街,卖什么的都有。乐言也是第一次来,蹲在一个卖水产的摊位前迈不动脚了。
没下雨,但风很凉,奕炀把胳膊上掸着的薄外套披在乐言身上,提一提裤腿跟着蹲下来,问他:“想买小金鱼?”
“有一点点。”乐言的两只眼睛在泛光,专心致志望着白色,尾巴带一点红的那条金鱼,“会养死吗?”他问卖鱼的大叔。
大叔在刷视频,闻言揣好手机热心介绍鱼的品种及习性,一堆专业介绍结束后,说:“死不了,这种鱼是最好养活的。”
乐言还是犹豫,伸手隔着玻璃缸点一点鱼身,“它真好看,尾巴有一颗痣,在您卖的一群小鱼里最有辨识度。”
“是吧,而且就这么一条,只要勤换水,定量喂鱼食就能活蹦乱跳的。”
“可是,”乐言收回手蜷在膝盖上,“我应该养不好它。”乐言顾虑的是他第一次做人,还没有经验,很可能连自己都养不好,更别说一条鲜活的小鱼。
老板还在极力推销,奕警官端起巴掌大点的浴缸,凑近了观察乐言看上的这条鱼,客观评价道:“确实很漂亮。”
“嗯。”乐言点头,把尾巴上的那颗红点指给奕炀看,“看到它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你,奕炀,你们都有一颗很漂亮的痣。”
“那你要不要养?”
提到这个问题,兔子低落地摇头,“我会把它养死的。”
奕炀问:“抛开养不养得活这件事,你喜不喜欢,想不想要?”
“喜欢,想要。”
“行。”奕炀把鱼递给老板,不仅买下了鱼还多挑了几条,预定了一个大点的鱼缸。他留了联系方式,麻烦老板配好吃的用的一并送上门。
乐言站着不动,显然是有许多话要说。奕炀猜到他可能会说什么,带着人继续往里走,“既然你觉得自己养不活,那就我先帮你养,放在我家里,你想看了直接来我家看,等哪天你觉得你可以养活了再把鱼缸搬回家去,这样可以吗?”
“好像…可以。”乐言又开始觉得奕炀像太阳了,温温热热,讨兔子很喜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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